就學貸款申請資格:
一、家庭年所得總額為新臺幣一百二十萬元以下。
二、家庭年所得總額超過新臺幣一百二十萬元,且學生有兄弟姊妹或子女至少一人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一)未成年。
(二)已成年就讀經各級主管機關立案之國內公私立學校,且具正式學籍者。
一、本校就學貸款承貸銀行:台北富邦銀行
二、就學貸款申請時間:114年8月5日至9月1日(請盡早申請,以避免對保作業期限結束前之壅塞。)
※欲辦理就學貸款同學請於繳費單公告後,攜帶114學年度第1學期繳費單至台北富邦銀行辦理就學貸款。請於開學註冊日前辦理完畢。
三、申請方式:(詳細銀行作業規定,請參見附件或台北富邦銀行就學貸款網頁資訊)
第一步:登入台北富邦銀行網站「就學貸款服務專區」線上填寫申請書
第二步:辦理第一次申貸線上簽約(或預約分行對保)或第二次線上續貸
第三步:請至學雜費系統登錄資料,並於開學一週內備妥相關資料至學務處課指組繳交,始完成註冊手續
辦理就學貸款應先上網至\"台北富邦銀行就學貸款專區\"填寫申請書,直接於線上簽約或續貸取得收執聯或預約對保分行後至指定分行對保,完成後繳交收執聯給學校。若符合新戶線上簽約或舊戶線上續貸資格,無需至分行對保者,還可免收對保手續費100元。
※114-1受理就學貸款對保分行如附件 (請務必於線上預約就學貸款對保分行後,再前往該分行辦理對保作業。)
※辦理就學貸款時請務必確認繳費單及貸款金額是否正確,以避免事後須至銀行調整金額。
四、學校收件時間:至114年9月5日截止 ★學校收件完成才算完成註冊★
※銀行申請完成後請至學雜費系統登錄相關資料(學雜費系統->學雜費申請作業->就學貸款申請)
★應繳交資料:
1.台北富邦銀行就學貸款完成之撥款通知書
2.繳費單
3.學生及父母親(或配偶)三個月內戶籍謄本正本或新式戶口名簿影本(記事欄請勿省略)
4.加額貸款校外住宿費者,需繳交租約影本以供查核。
註:戶籍謄本用途為所得查調資料確認用,依規定未婚已成年的同學父母都需列計,但若因離婚、遺棄或其他特殊因素合計不公平者,請檢附證明並簽立不列計年所得暨財產切結書
應繳資料請於規定期限內掛號郵寄或親送至學務處課指組辦理。
★★★ 就學貸款資料務必繳交至學務處課指組,否則學校不會知道你要辦貸款 ★★★
五、本次財調時段為113年度家庭所得,若經教育部財調不符就學貸款資格,須立即補繳註冊費。
六、相關事項及表單可至台北富邦銀行就學貸款專區查詢、下載。
台北富邦銀行就學貸款專區https://school.taipeifubon.com.tw/student/common/Index.faces
服務專線:(02)8751-6665按5
本校就學貸款宣導網頁
https://web.mkc.edu.tw/Site/osa?Sn=JwjLGGKb5jKXzdJeovOsyiUmbeIbPbWz&%E5%B0%B1%E5%AD%B8%E8%B2%B8%E6%AC%BE